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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内]关于开展春季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通知

2021年04月01日 10:00  点击:[]

各部门:

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将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学校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方面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安全教育,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把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增强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健全各类安全工作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安全管理模式,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与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力度,及时劝离跳墙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做好进校人员登记、测温工作。

(四)即查即改,注重实效,加大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件。

(五)广泛宣传,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疫情、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各教学系、部要充分做好疫情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加强校园公共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校园公共部位及时进行检查和治理,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房舍及各类牌匾等部位的检查,防止高空坠物,消除各类隐患。

(七)重点开展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春季风大,天干物燥,相关部门应对学生公寓、食堂、素质教育中心、图书馆、教学楼、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校园内的枯草和落叶、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车辆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部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部门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形成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梳理总结好的值得借鉴推广的做法。根据部门职能开展本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部门要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详细的书面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重点是可操作性、实用性、规范性。明确部门及各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各部门要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各重点部位应进一步建立树状层级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各部门需及时上报相关安全责任人,有变化的及时予以更新。

(三)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在各部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基础上,由安委会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全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在4月9日前完成,各部门请于4月9日下午16点前将相关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系部为书记、主任)签字后交到安全保卫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aq89708731@163.com。

(二)四月中旬安委会职能部门将组织开展全校安全检查。

                                    安全保卫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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